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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溺水(1 / 2)

小时候,学校音乐课上放过一部电影,tiburton的《爱丽丝漫游仙境》,光怪陆离的画面看得林炽颤栗不已,脑袋仿佛被导演开了个洞。

女孩们不可避免地憧憬爱丽丝,有朝一日能留波浪卷发、穿漂亮的蓝裙子。

而林炽坚定地认为她是那只揣着怀表的小兔子。

妈妈生气时会骂她“小兔崽子,”她不顶嘴,在心里自动把“崽”字屏蔽,“小兔子,你怎么还不去死!”听起来顺耳很多,至少晚上能心平气和地入睡。

她安慰自己:兔子跑得快,不会轻易死掉。

生物课有一单元讲哺乳动物,提到新生兔宝宝没长毛,兔妈妈会拔掉自己的毛给孩子做窝取暖。

老师讲这是哺乳动物的母爱本能。

林炽望着课本的配图,无比震惊,以至于没听见老师叫她回答问题。

“林炽,怎么开小差了?”生物老师望着班里最优秀的学生,温和地笑。

林炽没见过爸爸,妈妈林苗也不管她。

林苗没啥文化,早早辍学入社会,别的妈妈教孩子背骆宾王,她教六岁的林炽玩麻将。

上帝很公平,封印了她的智慧,却赋予她惊人的美貌。

如果她能出席一次家长会,必然艳压群芳:一双凤眼,长发飘逸,烈焰红唇,像九十年代的港星。

可惜她从没来过家长会,可惜这优势没用在正道上。

她在高档会所上班,陪有钱人喝酒应酬,声色犬马,有时醉醺醺地带男人回家。

林炽害怕,把自己反锁起来不敢出门。半夜去洗手间,猛然碰见一个男人,赤身裸体,像黑暗中狰狞的鬼怪,吓得她连忙跑回卧室,锁门,躲进被子里瑟瑟发抖。

那段时间噩梦不断。

“我这种女人不适合当妈,你就是个意外。所以别喊我妈,别给我添麻烦。你长大了爱干嘛干嘛。”

她心情好时,会好好跟林炽说话。这种情况不多,每次林炽都瞅准时机问她关于爸爸的事。

“你没爸。”

“林苗,你骗我。女人和男人在一起才生得出孩子,靠你自己只能做梦。”

她一本正经的表情逗得林苗哈哈大笑:“小兔子,你懂个屁!”

那时林苗是会所头牌,年轻水灵,男人像苍蝇般对她穷追不舍,她压根瞧不上。

她想麻雀变凤凰。

直到那个男人光临会所,四目相对,火花四射。

林苗认识他的西装牌子,迪奥,估计得五万左右;还有他戴的腕表,理查德·米勒,这更厉害,没个两、三百万拿不下来。

男人嘴唇微扬,不缓不慢地掏出一张黑卡。

林苗被彻底砸晕,迷迷糊糊陪他去了酒店。

林炽就是那一晚怀上的。

但男人已经结婚了,豪门联姻。

纵然二十一岁的林苗如何千娇百媚,也无法洗去自己的草根出身。

她生的女儿,是野种。

美梦破碎,一同碎掉的还有林苗的傲骨。

她收下一笔封口费,从没带林炽见过那个男人。

林炽逐渐长大,林苗的脾气也越来越阴晴不定。

林炽拿作业本让她签字,得到的往往是轻蔑的眼神。

她不做饭,外卖盒堆积如山;也不做家务,家里一片狼藉,垃圾都由林炽收拾。

到了林炽上初中,林苗开始夜不归宿,不知跑去哪鬼混,一两周才回来一次,还叫林炽不要打电话烦她。

林炽习惯了煮泡面当晚餐吃。

直到家里的食物都被她搜刮完毕,林苗留的零钱也花光,她干脆提上塑料袋,去对面小吃街捡别人吃剩的烤串、鱼骨头和菜叶,回家放锅里炖烂充饥。

秋天是最好的季节,小区种的果树纷纷成熟,她能捡到掉落的柿子和板栗。

挨饿不可避免。

有时饿得肚子痛,直接倒在课桌上昏睡,考试也很难集中注意力,成绩因此下滑。

临近中考,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复习,她却状态不佳。

班主任老师急得天天找她谈心,以为她早恋。

她羞于解释。

有时饿出幻觉,一幅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:巨大的兔子叼着人骨,下水道里腐烂的大王花,蓝茄子牵着粉南瓜跳踢踏舞,潜伏在森林中湿哒哒的无脸怪……而她在这个怪诞的世界永无止境地奔跑。

她开始画画,为打发时间也为忘却饥饿。

摊开空白的纸张,用蜡笔或彩铅发泄所有愤懑。那些胸腔汹涌的情绪、眼前肆虐的幻象,统统被她用点与线具象化。

附近有面向艺考生的绘画班,据说老师很厉害,从素描开始教基本功。林炽没这个条件,林苗也压根不会培养她任何兴趣爱好。

林苗对她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,消失几天再突然杀回来,确认她还活着,就行了。

周围人都忙着准备中考,林炽满脑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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